中科镁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科镁基)成立于2017年,坐落于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注册资金1000万,公司专门致力于镁基胶凝材料应用于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技术研发的专业服务型公司,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固体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实验室合作,研究开发“镁基胶凝材料”新的应用领域,破解大量堆放的固体废弃物难以利用的问题,满足固体废物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三化原则 ,为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提供科技支撑。 咨询电话:010-63259912 联系方式:13901063209 公司邮箱:zhongkemeiji@163.com 邮政编码:10005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B座605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长虹西路73号1幢1层Q346 |
国外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途径探析(转载)46
发表时间:2020-03-22 09:11来源:固废之声 据估测,至2035年,全国建筑废弃物产生量将达到约35亿吨,若不进行妥善处理,将成为固体废弃物减量化与无害化处置的**顽疾。 建筑废弃物是城市发展的必然产物,具有显著的资源与环境特性,资源化是建筑废弃物处理的必然选择和**途径。 本文通过大量的文献梳理,以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现状为典型案例分析,分析并总结其资源化利用成功的关键性因素,以期对国内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供参考价值。 前 言 依据2019年3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及2018年关于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的相关工作要求,建筑废弃物定义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施工废弃物、拆除废弃物和装修废弃物等五类的总称。 国外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现状 美国 美国是最早开始进行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发达国家之一,目前,大中城市都建有建筑废弃物处理厂,负责各市区建筑废弃物的处理。其主要作法是: 1.综合利用。 据有关资料,美国每年产生建筑废弃物3.25亿吨,占城市垃圾总量的40%,经过分拣、加工进行转化,再生利用的约占70%,其余30%的建筑废弃物以填埋方式利用在需要的地方。 2.分级处理。 美国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级别:一是“低级利用”,如现场分拣利用,一般性回填等,占建筑废弃物总量的50~60%;二是“中级利用”,如用作建筑物或道路的基础材料,建筑废弃物经处理场加工成骨料,再制成各种建筑用砖等,约占建筑废弃物总量的40%。三是“高级利用”,所占比重较小,如将建筑废弃物还原成水泥、沥青等再利用。 3.“四化”管理。 所谓“四化”即建筑废弃物的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产业化。据统计,20世纪末发达国家再生资源产业规模为2500亿美元,到本世纪初已增至6000亿美元。 4.法律规范。 在长达近一个世纪的实践中,美国在建筑废弃物处理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完整、全面、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政策、法规。 日本 日本称建筑废弃物为“建设副产物”,是伴随建设工程施工排出的物质,它包括再生资源和废弃物两部分。2019年底,日本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将近100%。日本对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有以下特点: 1.通过立法规范建筑废弃物的处理和回收利用 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日本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的法律、法规。如1970年的《废物处理法》,详细介绍了各种废弃物的处置方法;1977年的《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促进了以处理混凝土废弃物为主的建筑废弃物再生加工厂的建立等。 2.对建筑废弃物的产生、收集、处理和回收过程进行严格的全过程管理 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就制定规范,要求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木材、金属等建筑废弃物,必须送往“再资源化设施”进行处理。 3.具有先进的减量化设计、分离处理及再生骨料生产技术 垃圾减量化设计技术 如优先选择环保可再生型原材料;明确要求建筑师在设计时要考虑建筑在50年或100年后拆除的回收效率,建造者在建造时采用可回收的建筑材料和方法,尽量做到建造零排放等。 建筑废弃物分离处理技术 日本对建筑废弃物进行严格的分类,不同的类别都有较为成熟的处理方案和技术,如建筑工程产生废木料,可以作为模板和建筑用材再利用,或通过木材破碎机,弄成碎屑作为造纸原料或燃料使用以及利用其发电等。 再生骨料技术 日本对混凝土回收上处于领先地位,大部分拆除混凝土用作路基材料或者回填材料,有时候还用于结构。 4.多方面、多力度推进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市场推广 日本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市场推广模式主要通过立法和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有明确规定。如《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废弃物处理法》及《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等要求抑制废弃物的排放,鼓励使用再生产品,促进产品的再生资源或者再生零件的利用。 德国 在德国,建筑废弃物被定义为:在建筑建造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没有被污染和被污染的开挖土、建筑废物(惰性材料),以及其他大件废料和特殊废料。 世界首个大规模利用建筑废弃物的国家就是前联邦德国。1972年颁布的《废物处理法》增补草案中,将各种建筑废弃物组分的利用率比例做规定,并对未处理利用的建筑废弃物征收存放费。1994年《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规定,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只能在官方授权的处置场所或处置设备中进行再生和处理。 德国建筑废弃物之所以回收利用率较高,主要归功于成熟的废弃物处理技术。目前,德国有200多家企业进行建筑废弃物的循环再生。 德国垃圾处理具有巨大的市场,建筑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率很高高,约87%以上,因此德国存在数量较多的建筑材料回收企业。 德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拨款和企业投资两个方面。政府拨款来源于联邦政府向国民所征收的税收以及环保收费,通过编制财政预算进行资金投放。另一方面,根据德国DSD系统的要求,参与其中的“绿点”企业须交纳一定的环保标志使用费。同时,德国采取多层级的建筑废弃物收费价格体系,并在法律法规中明确了相应的处罚原则。 |